重庆市隆发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排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)的要求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(渝环〔2012〕25号),我公司将在2012年上半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公司产污排污状况。
企业 名称 |
地址 |
主要产品及产量 |
主要污染物种类 |
污染物产生环节或地点 |
排放浓度及达标情况 |
年排放 总量 |
排放口位置及去向 |
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|
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|
重庆隆发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|
江北区港城东路2号2幢 |
牛皮席,3万张,牛皮拖鞋10万双,坐垫1万张 |
甲醇 |
抛光晾干室废气 |
未检出,达标 |
- |
通过公司3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|
生产中使用甲醇作光亮剂的溶剂 |
排放甲醇 |
颗粒物 |
拖鞋车间打磨工序 |
38.3mg/m3,达标 |
0.0013t |
通过公司3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|
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联系电话:023-869730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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