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隆发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排污公示

发布人:安技司 发布日期:2012/3/27 来源:本站 浏览:

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)的要求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(渝环〔2012〕25号),我公司将在2012年上半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公司产污排污状况。

企业

名称

地址

主要产品及产量

主要污染物种类

污染物产生环节或地点

排放浓度及达标情况

年排放

总量

排放口位置及去向

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情况

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

重庆隆发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

江北区港城东路2号2幢

牛皮席,3万张,牛皮拖鞋10万双,坐垫1万张

甲醇

抛光晾干室废气

未检出,达标

-

通过公司3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

生产中使用甲醇作光亮剂的溶剂

排放甲醇

颗粒物

拖鞋车间打磨工序

38.3mg/m3,达标

 

 

0.0013t

通过公司3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

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
联系电话:023-86973099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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