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垫江蓝星实业有限公司产排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》、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)的要求,重庆市垫江蓝星实业有限公司将在2012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企业排污情况。
企业 名称 |
地址 |
主要产品 及产量 |
主要污染物种类 |
污染物产生 环节或地点 |
排放浓度 及达标情况 |
年排放总量 |
排放口位置 及去向 |
使用有毒有 害物质情况 |
排放有毒有 害物质情况 |
重庆市垫江蓝星实业有限公司 |
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过境北路 |
年屠宰加工实际宰杀16万头生猪;年产肉类制品1.3万吨 |
COD |
生活废水 生产废水(来自屠宰车间、分割肉加工车间和圈舍等) |
<80 mg/l, 达标 |
<12.56 t/a |
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,再经龙溪河流入长江。 |
无 |
无 |
SS |
<60 mg/l, 达标 |
<4.9 t/a | |||||||
动植物油 |
<15mg/l, 达标 |
/ | |||||||
总大肠菌群 |
<5000个/l, 达标 |
/ | |||||||
氨氮 |
<15 mg/l, 达标 |
<2.4 t/a | |||||||
噪声 |
机械噪声 |
昼间<60 (分贝) 夜间<50 (分贝) |
/ |
厂界排放 |
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联系人:邱德成
联系电话:023-746882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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